粤装协发2008第0320号
关于举办2008广东省“岭南杯”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广东省装饰行业的发展,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装饰职业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你协会举办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竞赛的函》粤劳社函[2008]130号文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会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举办“2008广东省‘岭南杯’室内装饰设计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方式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有关单位领导组成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工作;同时成立作品评委会、竞赛技术裁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竞赛具体事务。
二、 竞赛工种:室内装饰设计
三、 竞赛组别:职工组、学生组
四、参赛人员:
职工组:装饰企业及相关企业在职设计人员、相关教学单位教师
学生组: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在校生
五、竞赛方式:
本次大赛以个人或团体参赛形式,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分组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初赛:参赛者提交设计作品,经评委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由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设计师专业委员会、院校专业委员会会同省装饰职业
培训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实施。决赛:参赛选手参加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的技能竞赛,竞赛过程的评分由本次大赛技术裁判组负责评定。竞赛按理论占30%技能占70%的比例计算成绩、排列名次。
六、竞赛内容依据《室内装饰设计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国家标准、结合装饰行业实际命题。
七、大赛奖项(一)个人奖:1、每组各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 2、职工组前五名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二)团体奖:各组设“竞赛团体奖”、“竞赛组织奖”。(三)职工组的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室内装饰设计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生组颁发室内装饰设计员(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8年3月22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2、交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交学生证)复印件各一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大头照片8张; 3、索取报名表及咨询相关事宜,请根据下方的联系方式进行联络。
九、竞赛时间初赛(作品评选)时间:2008年6月1-3日。决赛时间:2008年6月7日、8日两天。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 采编部 王先生
电话: 0752-2880315 1355 3434 900
传真:0752-2059315 Q Q: 983093706
邮箱:
2059315@163.com
网址:
www.aaahome.com.cn www.chinagdda.com
主办: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